问题 | 撤销赠与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无因撤销权利的行使条件方面:
第一,此项撤销必须基于未进行过公正证明且签订的赠与合同; 第二,只有赠与人本人才能依法行使这项权利; 第三,若赠与事项并无救灾、扶贫等重要社会公益性质或者道德责任属性; 第四,这种撤销权利仅能在赠与财产尚未实际交付期间使用。 (二)关于有因撤销权利的行使条件方面: 第一,当受赠者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 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实施了重大的伤害; 第二,违背了对赠与人应有的抚养义务; 第三,没有遵循赠与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四,需于已知撤销缘由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该权利; 第五,同样也只能由赠与人亲自行使这一权力。 (三)关于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方面: 第一,由于受赠者之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基本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需从知悉或者应当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六个月内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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