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在何种条件下可以解除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些特定的法律环境和条件下,赠与合同是具有可变更性或者可撤销性的。
赠与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中的一种,它是一种典型的无对价的交换协议。 当赠予人和接受方订立赠予合同时,他们可以自由地制定一些附属的条件。 这种类型的赠予,我们通常称之为附条件赠予或者附带义务的赠予合同,其主要特征就是赠予可以带有一定的义务条款,而接受方必须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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