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的基本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承揽合同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责任方必须是具备特定技能、设备及劳动力,并完全能够胜任其所应承担的各项订约任务的专门主体,而并非一般的执行者; 其次,合同的履行方式必须是由承揽方通过运用自身已有的技术、设备,为定作方提供价款相符的服务,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作成果; 再者,承揽合同的标的物需由定作方所需求的订制品与其所委托的承揽方实际完成的订制品有机融合而形成,只包含订制品或仅有承揽方完成的工作行为,均无法构成一份完整的承揽合同; 第四,作为承揽合同标的物的一部分,通常情况下该部分物品不容易被其他普通物品替代,它有着其特有的风采和价值; 最后,由于承揽合同标的物的二元性质,使得其组成成分极为复杂,这也是承揽合同区别于其他类型合同的一大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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