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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贷款未成功,对方不退押金怎么办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若支付了预付定金后,由于贷款办理未能获得批准,此时定金是否能够予以返还?针对这一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分别对待:
首先,如果是因为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贷款不成,那么出让方应该无条件地退还订金;
其次,如果是由于合同的任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和法律规定等行为而导致贷款办理失败,如系买受人主观因素导致贷款申请失败,出让方可以无需退还预付款项;
但倘若归咎于出让方的责任所致,则出让方有义务向买受人双倍返还预付款项。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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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7: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