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是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的土建和安装工程的总称。
问题 | 建筑工程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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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的发包,是指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任务(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全部或一部分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交付给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完成,并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行为。 建筑工程的承包,即建筑工程发包的对称,是指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承揽建筑工程任务,并按约定取得报酬的行为。 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直接发包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直接进行协商,以约定工程建设的价格、工期和其他条件的交易方式。《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规定,下列工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投标而直接发包: 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②项目总投资额或单项合同不足一定数额的; ③工程项目的施工,主要技术要采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④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⑤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在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允许业务范围内的工程。 招标发包《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000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将强制招标的范围进一步界定为: ①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 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包括市政工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商品住宅等项目; ③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等项目; ④国家融资项目,包括国家使用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国家特许的融资等项目; ⑤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 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②重要设施、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1)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建设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 (3)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4)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和转包; (5)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建筑工程发包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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