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1份保险被拒赔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协商与和解事宜:在争议事件发生之后,相关方应该秉持诚实守信的态度,就事论事地展开协商,各自作出适当的退让,从而达成一份双方均能够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这一方式通常包括自行和解以及第三者督促和调节两种模式。自行和解指当事人双方无需第三者参与其中,自行开展交涉;
第三者督促和解则是指由争议双方之外的第三者出面调解,推动他们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2.关于仲裁制度:仲裁是通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给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仲裁员在处理争议时,其角色定位为裁判者而非调解员,他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当前,我国针对经济合同争议实施二级仲裁制度,若当事人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二级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最终判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中立的立场,对争议双方的纠纷进行公正评判,因此并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如遇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人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的情形,当事人可向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关于诉讼途径: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全面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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