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怎么理解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规定尚不明晰之合同,若需确立其履行地址,须依据相關之法律及司法规则。
首先,如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那么该约定地点即成为合同履行之地。
其次,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或约定模糊不清,而争议标的物涉及支付款项时,接受款项一方所在地将被视为合同履行地;若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业,则应当认定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至于其他标的物品,应当视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后,在即时结算性质的合同中,交易行为发生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然而,若合同并未得到实质性执行,且当事人双方均未选择合同约定地作为其履行地,此时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12: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