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并依法生效之际,任何方均不得无故反悔或撤销已签署的协议内容,否则将构成违约行为而受到法律追究。
此外,为了进一步明确协议内容以及保护各方利益,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出具调解裁决书。该裁决书应详细列明诉讼请求、案件的整个处理过程和所达成的调解方案,最后由所有相关方进行确认并签字后方能生效。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