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包期限超过承包期限的如何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承包合同超越了事先约定的期限,且在未经过双方宣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存在,虽然该时间段内的条款效力可能存疑,但整体而言,整个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2、只要承包合同签订时双方意思表达真实自愿,具有相关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合同内容不涉及到违反国家强制法规范的事项,那么无论承包期间是否超出正常范畴,都应被视作有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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