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了游泳课没有上能不能退款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游泳课程中未能按时出席,是否有权利索回已支付的费用问题,需依照实际情形而定。
若当事人因事忙而无法如约参加游泳课程,可视情况终止与对手方之间签署的相关合约,从而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在达成解除合约的共识后,对方应无条件地退还相应款项。 然而,如果是因为对方未能履行体育场地租赁等义务,或是由于任何非人为因素导致未能顺利完成游泳课程,那么这便构成了违约行为,当事人有权向对方提出退还费用的请求。 然而,假如确实是当事人自身的缘由而未能按照约定参加课程,则负担费用退还责任的理应是当事人本身,而非体育场所提供者。 尽管如此,绝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确实有权利要求返还剩余费用。 同样的,双方可通过协议形式解除合约,当解约达成后,对方当事人需毫无保留地将已收取的费用悉数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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