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所承载的义务可以被划分为两大类:
即给付义务及附属义务。 而进一步细分之下,我们发现给付义务可以被细化为主要给付义务和次要给付义务两类;附属义务则可区分为其一,辅助实现主要给付义务功能的附属义务,以及其二,旨在保护当事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的附属义务。 其中,主要给付义务是合同的核心义务,其具备独立存在的价值,宗旨在于确保债权人获得最大限度的合法利益;而次要给付义务的设立,其初衷并非为主导合同履行,更着重于保障债权人正当利益的最大化。 另外,附属义务源自于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旨在保证合同得以按时顺利的执行并最终达成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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