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协议主体错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二、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了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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