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向哪里起诉,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买卖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买卖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支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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