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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据怎么写?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收据可以按照以下要点书写:
1、标题为“收据”;
2、正文主要表明收款人在何时收到相对方交付的物品或者钱财,包含数量或者具体金额;
3、收据出具人签字、按手印或者加盖公章。
内容完整、其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收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日常的收据应具备交纳人、收款人、交付原因、内容和时间五个要素。
收据的作用有以下几种:
1、收据的法律作用只是用来证明书写人收到一定钱或者物的凭证;
2、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据,以示证明;
3、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据。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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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