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受理借条违约金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可自行约定违约金。
若该违约金之数额恰能与实际损害相平衡或稍稍高于损耗,那么法院通常会本着尊重双方协议的原则,认可所约定违约金的合法性。 然而,若违约金数额极度偏高,超出了真正损失的范围,法院有权依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逐一进行核实。 基于此情况,法院会视具体情况适当调低违约金的数额,以确保相关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因此,当事人在就借款事宜达成口头或者书面合同时,涉及到违约金部分的内容,只要其设定合理、充分,法院是完全能够接受并予以审理的。 若在借据中确有违约金条款的详细规定且该部分金额合乎情理,法院通常会站在公正立场上支持由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金的主张。 但是,若违约金金额过高无法被完全判断为合理,法院仍有权利按照实际损失以及公平正义原则做出适当调整,以此来保障债权人的正当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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