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协议签署后对方不付款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若对方未能依照条约规定履行其付款责任,身为守约成员的您有权依据原订合同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向违反契约的另一方催讨应支付的违约金。
此外,如果在原有违约金条款中对您所受到的损失缺乏足够的补偿保护,您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适当的仲裁机关提出申请,以期提高违约金数额,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关于此项事宜,请您务必认真参照实际情形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然后再做出明智而恰当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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