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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自己不续签有赔偿吗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合同到期之际,倘若雇主方有意降低原有薪资福利水平,致使劳动者决定不再与其续保,则将拥有补偿权益。
然而,倘若雇主方坚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合同规定条件来进行续保协商,而劳动者拒绝签署协议,这就意味着他们将丧失经济补偿。在此类情况下,经济补偿具体的计算标准如下所示:即劳动者在雇佣公司任职每过一整年,雇主方需要向其提供一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如果工作时间长达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可视为全年的工作期限;若工作期限低于六个月,则应支付半个月的薪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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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0: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