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法定性。
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 2.相对性。 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存在于缔约阶段,即合同订立的磋商阶段,而不能存在于其他阶段。 3.补偿性。 缔约过失责任的补偿性,是指缔约过失责任旨在弥补或补偿缔约过失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害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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