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可随意解除的,这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
首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身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表示接受所形成的合同。 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其效力相对更加稳固。 这是因为公证程序对合同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查和确认,增强了合同的公信力。 其次,在某些法定情形下,赠与合同可以解除: 1.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例如,实施暴力行为对赠与人造成身体伤害等。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 比如,在赠与人年老体弱需要照顾时,受赠人却不闻不问。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最后,解除赠与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且要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是否解除。 总之,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虽稳定性高,但特定情况仍可能被解除。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小李并进行了公证,后来小李在小朱生病期间不闻不问,未履行照顾义务,小朱想解除赠与合同,小李却认为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不能解除,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之间的赠与合同经公证,效力相对稳固。公证程序对合同内容严格审查确认,增强了公信力。 2、小李对生病的小朱有照顾义务却不履行,符合法定解除赠与合同的情形。 3、小朱若要解除合同,需通过合法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定是否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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