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钱不还可以连带起诉股东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其自身的财产专门用于承担债务。
当股东已经履行完出资义务,并且不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等情况时,是不能直接把股东一并起诉的。 然而,要是股东出现了未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等行为,在特定的情形之下,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那个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另外,倘若发现公司与股东的财产出现了混同的现象,使得公司无法独立地去承担债务,那么债权人就能够突破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原则,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总之,不能简单地就判定可以或者不可以连带起诉股东,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细致的判断和深入的分析。 比如要查看股东的出资情况、公司与股东财产的区分程度等诸多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是否可以连带起诉股东。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的公司欠小李债务,小李欲起诉。小朱为公司股东,小朱称自己已履行出资义务,不应被起诉。但小李发现小朱存在疑似抽逃出资情况,还发现公司与小朱财产有混同迹象,双方就小朱是否应被连带起诉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确实已履行出资义务且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等情况,按规定不能直接连带起诉小朱。 2、若小朱存在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或公司与小朱财产混同导致公司不能独立承担债务,小李就有权要求小朱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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