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开庭被告没钱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诉开庭之后,经常会遇到被告确实没有财产可供偿还债务的情况。
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启动执行程序,首先对被告的财产展开全面调查,不放过任何可能的线索。 一旦发现有财产,就会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如果在后续的执行过程中,又找到了被告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立刻行动起来,迅速采取执行行动,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 债权人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提供被告其他的财产线索等方式,协助法院更好地开展执行工作。 与此同时,债权人在判决生效之后,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将被告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这样一来,被告会受到一定的信用惩戒,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使其更加积极地履行债务。 然而,如果被告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并且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执行程序可能会暂时中止。 等到被告有了财产之后,再恢复执行,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在合适的时机得到满足。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李后胜诉,但小李确实没有财产可供偿还债务。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全面调查财产,小朱也提供财产线索协助。小朱申请将小李加入失信名单。后又发现小李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迅速行动。但不久又出现无财产可执行情况,是否应中止执行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全面调查小李财产并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符合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法律规定,确保发现财产能及时执行。 2、小朱申请将小李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其合法权利,能对小李形成信用惩戒,促使其履行债务。 3、当小李无财产可执行时,在符合条件下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再恢复执行,能保障小朱合法权益在合适时机得到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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