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18岁后欠债父母有连带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孩子到了18岁,便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他们能够独立地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包括签署合同、借贷等。 倘若他们在此之后欠下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应由他们本人来承担,父母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倘若孩子18岁时仍在学校读书,或者其他情况导致其在经济上依赖父母供养,并且所欠的款项是用于其教育、生活等合理需求的,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父母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比如,孩子在上学期间因突发情况需要支付一笔较大的费用,而他们自己无法承担,此时父母可能就需要在合理范围内给予帮助来偿还债务。 另外,如果孩子所欠的债务是由于侵权等行为而导致的,并且父母对该侵权行为存在过错。 例如,父母明明知道孩子有侵权的倾向,却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那么父母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孩子18岁之后欠下的债务,父母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形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年满18岁,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向小李借了一笔钱。小朱未能按时偿还,小李要求小朱的父母小胡和小丽承担连带责任。小朱称借款用于生活开销,自己还在读书,经济依赖父母。小胡和小丽表示不知小朱借款,也不存在过错。 案情分析: 1、小朱已满18岁,正常情况下债务应由其本人承担。 2、小朱虽在读书经济依赖父母,但小胡和小丽不知借款,若借款用于合理需求,小胡和小丽是否担责需进一步判断。 3、小朱借款并非因侵权行为产生,小胡和小丽无过错迹象,目前来看父母无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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