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观要件及其效力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权人撤销权的主客观构成要素方面,我们可以将之划分为两个类别。
针对那些无偿的行为,例如捐赠、放弃某些债权等等,则根本不必在意债务人和第三方是否具有恶意或者善意的态度。 然而针对存在对价支付的行为,比如以明显不合理的低廉价格进行财产转让等,那么债务人的主观心态必须是明确的恶意,也就是说他清楚地认识到他的行为会给债权人带来损失; 而第三方也需要明确知道这种情况,只有这样,债权人才能依法行使撤销权。 当撤销权得以确立之后,债务人与第三方之间的行为就会被认定为自始无效。 被撤销的行为将会被视为从未发生过效力,第三方应该归还财产或者以折价方式进行赔偿。 对于已经转移的财产,应当恢复到原来的状态,重新纳入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范围内,以便于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 同时,债权人为了行使撤销权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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