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的人坐牢了这个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告人如若因此锒铛入狱,那么他所涉及到的债务依旧需由被告人自行偿还清偿。
倘若其被囚禁期间无有能力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先行等待至刑事案件审结完毕,被告人得以出狱之后再次向其追索债务。 此外,债权人亦可选择向己身所处之地的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以下是关于举证诉讼的详细说明: 第一,起诉者必须满足以下四大准入条件: 首先,其必须与本诉讼纠纷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或者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公司及其他社会团体; 其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为此案的核心; 再次,须有具体且切实可行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最后,此投诉事项须在人民法院接受并负责的民事诉讼审理范围之内。 第二,债务人这个词语相对应于“债权人”,是指在特定的债权关系之中,负有为完成某种特定行为或者不得实施某些特别动作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即人们通常理解的借债关系中需要负责向债权人偿还欠款的那个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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