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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过了三年法律不保护还有天理吗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首要之事便是,我国现行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欠条诉讼时效的期限通常为三年。
这样的设定并非无稽之谈,实则是出于维持社会经济秩序和法律关系稳定性的深思熟虑。
若欠条超出了三年时限,同时在这段时期内债权人并未以法定程序行使追索权益,那么债务人便有可能获得诉讼时效抗辩的优势。
然而,这并不代表债权就此彻底消失,只要债务人愿意自觉履行相关债务,债权人依然享有接受还款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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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0:5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