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钱人消失了怎么办理失信人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人欠下了您的债务并选择逃避责任,您可以考虑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以此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待获得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文书以后,倘若被告仍然未能按规定期限归还债务,您有权依法请求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之内。 在整个过程中,您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例如收集能够证明借贷关系明确存在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款合同或借据、汇款单据以及聊天记录等。 接下来,您需向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法院提交诉状请求立案受理。 案件审判结束且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假如债务人无视法庭裁定,继续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您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在此期间,法院将会详细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如果发现债务人具备履行债务的财力却故意拖延甚至通过隐藏、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话,将把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范围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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