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未写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权人并未签署借款协议的状况下,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应对彼此提出的主张和请求负有举证责任。
这便代表着,即便存在着欠缺书面条款的借款行为,债权双方仍可通过各种形式的证据材料来证实实际借款行为的真实性。 这些证据不仅包含但不局限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口头陈述,证人的证词,资金转移的凭证,包含录音与录像片段的多媒体资料,手机短讯或者电子信件等即时通讯工具产生的电子数据,还包括所有能够证明实际借款行为存在的其他相关证据。 若债权人无法独立搜集到上述证据,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需要获取此类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人民法院会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核实,以确认借款行为是否真实发生。 因此,即使债权人未能提供书面借款协议,只要其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实际借款行为的存在,人民法院依然有权根据这些证据做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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