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你有办法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方未能及时偿还借款款项,作为债权人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即第二百四十三条与第二百四十九条来保障自身权益。
首先,债权人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定债务方应承担的还款责任。 一旦法院对此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债务方就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 如若债务方仍拒不履行,债权人便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若债务方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其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查封、冻结、划拨、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然而,这些措施的实施都不能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 因此,当债务方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其财产,从而确保债权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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