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借钱不还能立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立案之前,诉讼必须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而这些条件中必然包含着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切实可行的事实情况和理由支持。
例如,当他人拖欠欠款且拒不归还时,债权人(也即权利人)与债务人(也即义务人)之间便存在一种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便有权以借款合同或是其他相关证据为依托,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来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债务人予以债务偿清。 因此,明确地说,这类债权债务纠纷完全属于由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管辖并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 债权人可根据这一点,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恳求法院裁定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由此可见,对于他人欠债不还的情形,理论上来说都是可以向法院提交诉状进行立案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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