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限额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在债务偿付过程中处于极度困境,且其经济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款所规定的情形,即作为受制裁者的公民因其生活上的极端困苦而难以履行债务,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同时也失去了劳动能力,那么该人民法院有权作出终止执行的决定。
这也就意味着,当借款人真正陷入无力还款的绝境,同时满足上述严格要求时,债权人或许无法通过司法机关实施的强制执行措施来追索欠债。 在此种状况之下,债权人则有必要寻找并采取其它合法的手段或是与债务人进行深入的商议,以期妥善解决债务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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