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没有借条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被视为确认事实并作出判断的基石。
各方当事人对于自身所提出的观点,均负有举证责任。 若当事方无法提供书证(例如借据)以证实债务关系的确立,他们亦可提供其他类型的证据,诸如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电子数据等。 倘若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此类证据,人民法院有权进行调查取证。 法院会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以确定债务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因此,即便缺乏借据,只要当事人能提供其他形式的证据以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并且这些证据经由法院的审查与核实后,仍可作为判定事实的依据。 故而,欠债无借据在法律层面上依然具有有效性,只要其他证据足以支撑债务关系的成立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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