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借了钱不还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方未能按照约定及时清偿债务,作为债权人,您可在知晓或者理应察觉到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并得知债务人下落的日期算起,将此期限延伸至三年内,向具有相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以寻求司法救济来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
然而,若超过这一法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人民法院通常会拒绝受理此类案件,除非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过去二十年之久,或者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如能依法提起诉讼,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其追索借款的诉求便有望得到支持和实现。 反之,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除非存在特殊情形或者提出申请要求延长,否则债权人可能难以借助法院的力量成功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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