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没写期限多少年有效期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诉讼时效期间被定义为三个自然年度,除非相关法律法规中另有明确规定。
换句话说,倘若借款合同或借条并未具体规定还本付息的最后日期(即还款期限),自债权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且债务人无法推脱债务之日算起,债权人应当在三个自然年度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超过上述三个自然年度的诉讼时效期间,则该地人民法院通常将不再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除非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即超20年以上),当地人民法院可根据知情者提出的请求进行自行裁决,予以适当延期。 所以,当借款合同或借条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债权人应当自得知或者应当得知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在三个自然年度内及时提起诉讼。 如若超过此期限,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当地人民法院很可能不会再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