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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讨债务先起诉先赔付幺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债权人自身的债权尚处于待偿期限之际,倘若察觉到债务人所持有的债权正处在诉讼时效的临界点甚至未能按时申报破产债权等特定情势之下,这类情况极可能置债权人的债权于不利之境地。
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以实现,债权人有权依法代为行使债务人享有的相应权利,如向债务人的相对方提出履行要求、向破产管理机构进行申报或实施其他必要的行为。
在追索债务的过程中,债权人可依据实际情况斟酌是否采用代位权策略。
若债务人尚有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处于待偿期内且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尚未获得清偿,债权人便可行使代位权,向债务人的相对方提出履行要求,从而确保自身债权得以实现。
这就意味着,债权人可以根据自身债权状况与债务人债权状况的综合考量,决定是否优先对债务人的相对方提起诉讼,以达到维护并追索债权的目的。
因此,在追索债务的过程中,并非一定要先行起诉方能获得赔偿,而是应根据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状况、债务人的债权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债权人自行决定采取何种法律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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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9: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