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会上门要账吗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借贷后未能按时偿还欠款,债权人拥有请求人民法院启动执行程序的权利。
一旦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审查后做出了判决或是调解书,作为债务人便必须依照该法律文书的内容,如期清偿债务。 但若债务人有意无视判决或调解书所确立的还款责任,债权人亦可继续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之申请。 在执行程序中,倘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将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并可依据实际情况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变卖及划拨等各种手段以实现债权。 然而,这些执行措施的实施均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不能超过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范围。 至于是否会采取登门索债的方式,则需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各地的执行实践而定。 若债务人具备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便有可能采取上述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 反之,若债务人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甚至是刻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债权人而言,如果担忧登门索债可能带来的风险,他们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或者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以期达成债务解决方案。 若协商无果,债权人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债务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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