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法院也没抓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主体未能兑付应还款项,并且经由司法据此进行裁决后,仍拒绝履行法院颁布的法令,人民法院有权直接对其施加罚款、拘留等强制性措施。
若债务主体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则可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当债务主体拒绝履行法院裁决时,法院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发布执行公告,明确要求债务主体履行相关义务; 2.冻结债务主体的银行账户,并对其财产进行查封; 3.对债务主体实施罚款、拘留等惩罚性措施; 4.若债务主体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若法院已采取以上所有措施,而债务主体依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处罚。 若债务主体仍未履行义务,法院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请求,以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性措施。 总而言之,若债务主体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法院拥有多种手段来应对此类情况,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罚款、拘留、财产查封以及执行公告等。 若债务主体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则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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