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欠钱法院怎么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缺乏书面借款凭证的前提之下,倘若债务方拒绝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债权人则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在此期间,法庭将依据案件的现实状况,采取适当的强制执行措施,比如进行详细的财产查询分析、强制性的帐户冻结及财物扣押,以及公开的拍卖活动等,从而保证债权人应有的法定权益能够充分得以实现。 若经法院深入核实后发现,债务方确实没有可以用以偿还债务的有效资产,那么此案可能会被列入最终的终止执行程序名单之中。 然而,债权人应该明了,他们仍然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去要求账务追讨,直至债务方重新具备合乎执行条件的财务资源后再行申请执行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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