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来往的朋友借了钱不还怎么要回来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有权选择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求,寻求法律途径来敦促债务人偿还欠款。
若债权人因难以起草诉状而感到困扰时,亦可采用口述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庭将会对口述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转达给被告方。 若债务人依然拒绝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则可依据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法律手段促使债务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除此之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债权人还需着手梳理相关证据材料,例如提供有效借据、银行流水等信息来证实债务关系的存在以及债务人未全面履行偿债责任的事实。 完成上述步骤后,债权人便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及相关证据,正式启动诉讼程序。 倘若法院最终判定债务人应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但其仍然未能履行,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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