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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借条怎么计算诉讼时效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无书面债权凭证存在的情形之下,对于起诉时限的衡量主要取决于权益主体是否了解或是应理当知晓其权利遭受侵害且责任人负有相应的责任之日。
如果权益持有人能够明确地提供证据并表明其知悉债权人未按期归还债务的确切时间,那么自该日起便可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然而,若权益持有人无法证实这一事实,则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会自债务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亦或是自权益持有人实际了解或应当知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债务具有明确的偿付期限,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会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反之,若无明确的还款期限,则可能需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若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方可根据权益持有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此,在无书面债权凭证的情况下,计算诉讼时效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及可能的证据以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点,同时也须关注诉讼时效期间的三年限制。
如若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权益持有人可能会失去通过法院追讨债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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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