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可以在异县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原则上的管辖权属于被告的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
然而,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则应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因此,当债务人为被告且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位于其他县市时,债权人为原告便可向该县市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这就意味着,即使欠款纠纷发生在异地,也可以在当地进行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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