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别人钱房子被保全了我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敬请注意,切勿过度紧张不安。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与债权人进行深入探讨,寻求达成一份适当的还款协议的可能性,从而消除房屋所面临的保全措施。 若未能就此事宜达成共识,那么您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并整理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在必要时积极应对诉讼程序。 在此过程中,您还需认真审查自身的财务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且合理的还款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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