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务人拖欠款项且未按时偿还所导致的违约金之计算方法,这通常是由借款方与出借方于借款契约或相关协议书中所共同设定的。
若双方已明确达成约定,则应严格依照约定执行其相应的计算规则; 反之,如果协议中并无此项约定,或者即便存在,但约定内容并不清晰详尽,在这种情况下,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债权人的出借方可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日开始,按照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来计算应承担的利息费用,以此来承担逾期还款所引发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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