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追偿权的三个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个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合伙人得替我们还债比他应该还的还要多的话,那就说明我们的合伙人给我们掏的钱比人家该掏的要多得多。
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在大家一起做生意或者干活儿的时候才会出现的。 也只有那些从大家一起做生意或者干活儿这些事儿里头来的债务,我们才能找他去讨个说法。 不过别的合伙人也是有责任跟义务去还那个所谓“超”的那部分债务的,而且他们也应该有能力去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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