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如何起诉对方,法院怎么选择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法庭提起诉讼以追索欠款时,首要步骤便是筹备完备所需的起诉书、明确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资料以及相关的借款证明文件等等。
在选择合适的法庭审理此案方面,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的常驻住所所在的地区法院行使管辖权。 然而,若被告的常驻住所地与其实际的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的话,则应由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负责审理该案件。 倘若借款合同中已经对管辖法院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并且该约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么便应当依照该约定的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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