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几年前的欠款还可以要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追索已经过去十几载的欠款事宜能否成功,必须经过细致的审慎分析和评估。
如果在此期间内,您始终致力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打击欠债不还的行为并拥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撑您的主张,那么或许存在诉讼时效被中止的可能性,进而仍有望取得胜诉的结果。 通常而言,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请求的时效期限为三年。 然而,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遵循该规定。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的权利遭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若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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