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法院和解后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实施强制执行程序期间,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并达成约定,然而被执行方未能依照此和解约定如期履行债务偿还责任,人民法院有权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明确要求,重新启动针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程序。
这就意味着,当和解事项发生后,倘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约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申请执行人便可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请求,从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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