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熟人欠我几千块钱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合同中未能对还款期限做出明晰规定或仅有模糊表述,导致无法准确计算期限,作为贷款人,您有权给予借款人适当的时间来偿还债务。
如果您的亲朋好友在数千元款项拖欠过程中,未能按时还款,您同样拥有权利向他们提出明确要求,让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若您的朋友仍旧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便应按照借款协议相关条款或是依据国家相关法例承担逾期利息方面的相应责任。 因此,您完全有机会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您的朋友偿还债务,同时追回因逾期还款所产生的利息损失。 如若对方持续拖欠、拒不偿还,您甚至可以考虑向法院发起诉讼,申请判处其及时偿还借款,并必须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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