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不打算要了他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依照承诺按时偿还欠款,作为债权人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我国现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强制要求借款人按合约商定的期限将借款本息一并归还。
倘若借款人无视还款义务,拒绝偿还借款,贷款人依法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定借款人退还借款本金与相关利息(如有特殊约定)。 然而,如果借款人在法律赋予的诉讼时效期满之后依然未对判决作出回应和执行,那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百九十二条相关条例,其可据此提出诉讼时效已经过有效期的异议。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如此,借款人一旦愿意履行还款责任或在不经提示自行积极将还款进行完成,其就不可再以诉讼时效已经逾期为由而提出疑议、甚至要求返还款项。 在实践生活中,如果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应尽快通过法律手段对此进行处理,包括但不仅限于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从而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不过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若逾期超过法定时效,借款人很可能以此为由提出诉讼时效抗辨,这将极有可能致使贷款人失去法律上的追索权。 因此,贷款机构在拟定借贷合同过程中必须明文规定具体还款期限,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及时行使自身合法权力,以防止出现诉讼时效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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