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可以异地拘留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完成调解协议之后,人民法院可选择不予起草调解书。
这是因为,倘若各方当事人通过法院调解就债务纠纷达成共识,且该协议符合上述若干条款所述情况之一时,法院便可不下发调解书,然而协议文本依旧应被收录进笔录之中,经由各方当事人、审判法官以及书记员共同签名或盖章之后,此份协议方能产生法律效益。 所以,如若欠款未偿还的一方当事人同债权人在法院的调解之下达成和解协议,且该协议满足前述条款中的任意一种情景,那么法院有权选择不颁发调解书,但是一旦协议签署生效,其即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产生法律约束力。 如若债务人未能依照该协议约定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则有权依据协议内容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而对于异地拘留事项,涉及到的往往是刑事审判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而非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协议层面。 在民事审判程序中,除非债务人涉嫌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构成刑事犯罪行为,否则一般而言不会涉及到拘留这类强制措施; 当然,如若债务人的确涉嫌刑事犯罪,那就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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