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喜欢你的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有某人对您心存爱意并向您提出借款请求,然而却在约定的还款日期未能按约履行其义务,那么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第六百七十五条及第六百七十六条),您有权要求该人全额归还所借出的款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
倘若此人仍然拒绝偿还欠款,您可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依法裁决该人必须归还借款本金以及支付逾期利息。 若经法院判决后,此人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您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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